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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李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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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轰隆,!”

    “霹雳拍啦!”

    傍晚,天空电闪雷鸣,一片阴沉沉的,乌黑的云层之中雷声轰鸣,林龙骑着黑马飞驰在古道之上,他从四海客栈出门已经第九天了,按理应该早就到达南天城,可是现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,林龙不由皱起了眉头。

    没过多久“哗哗哗”豆大的暴雨倾盆而下,雨水打在林龙的身上竟然剧烈的疼痛,而猴子金眼则早早的躲在了林龙的胸口里面。

    “轰!”一道硕大的电柱落在了远处的山上,电光一闪再闪,将墨黑的天空变成了白昼。

    来到漆黑的房子门口,只见房子漆黑一片,借着天空断断续续闪烁的电光,可以看清房子已经很旧很破,仿佛随时都会塌陷似的。

    “嘎吱!”一声,木门发出难听的声音,屋内漆黑一片。林龙牵着黑马躲进了房子里,在将木门关上,顿时感觉舒服多了,起码没有那“哗哗哗”让人听到就讨厌的声音。

    包囊是皮质的,就算被雨淋了,里面的东西也不会湿透。

    借着火光,林龙细细打量着这间房子,只见四根柱子将整个房子撑住,房子内有火灶、干柴、桌子,还有一张床。

    只见那张床上面,一个看似四十岁左右的老者,一脸精瘦,披肩散发,此时正坐在床上,靠着墙壁,双眼正恶狠狠的盯着林龙。

    老者双眼一亮,双手迅速的接过三颗金珠,将其中一颗放进嘴巴咬了一口,发现是真货,眼神立即眉开眼笑起来。

    林龙看着床上的老头一脸的兴奋开心,知道这事已经搞定,连忙答道:“有啊,我的包囊里面还有一点干肉和馒头,老伯,下来吧!”

    猴子金眼接过肉干“吱吱”叫了几声,便送到嘴边啃了起来。

    老者一瘸一拐的走到了篝火边席地而坐,问道:“小伙子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“我叫李瘸,你可以叫我老李、李伯都可以,在我这个破房子里,林龙你随便一点。”叫李瘸的老者接过肉干哈哈笑道。

    林龙从皮制的包囊里面拿出一套干净的衣服,换上之后,也坐在篝火边,抓起一个冷冰冰的馒头就啃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哦!”又冷又硬的馒头,林龙确实是吃不下去,便起身向火灶走去。

    “恩,手艺不错!”李瘸夸了一声,拿起筷子不客气的夹了一块煮熟的牛肉放进嘴巴,嚼了几下,又往口中倒了一大口酒。

    “呐!”林龙找了一张盘子,分了一小半牛肉到盘子里递给猴子金眼,金眼立刻棒起一盘牛肉放在自己面前兴奋的享受着。

    林龙也不客气,接过碗一口渴了下去。

    一股辣辣的味道被灌了下去,林龙哈了一声,赞道:“好酒!”说完哈哈笑起来。

    “好,我就喜欢爽快的汉子,来!我们再喝!”李瘸再次倒满酒,二人碰了一下,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酒过三旬,林龙与李瘸聊得甚欢,一老一小就在这雷电轰鸣,暴雨交加的夜里,聊天畅饮。没多久,李瘸与林龙竟然称兄道弟起来。

    李瘸一个瘸子,每天过着不为人知的艰苦生活,这天倒是让他撞了狗屎运,竟然遇到贵人,还轻松的得到三颗金珠!这可是三颗金珠啊!要知道,这三颗金珠,够他下半年花天酒地了,他心里岂有不高兴的理由?

    而且,眼前的这个少年,竟然随手拿出三颗金珠,而且丝毫不感觉到心疼,十有**是那种大家族,大少爷。要是他李瘸这辈子能结交这么一个富家子弟,那他下半生就风光无限好了。

    “贤弟,你我今晚有缘,大哥实在没有什么礼物送给贤弟,这是大哥收藏二十多年的传家之宝,贤弟不要见笑,还请收下!”李瘸说着,从大拇指中取出一颗黑不溜秋的戒指递给林龙。

    “大哥,这!”林龙装着不好意思的模样。

    “哎,贤弟你就别看不起大哥了,大哥现在是穷了点,可好歹曾经也是大名鼎鼎的山盗啊。”李瘸吹嘘说道。

    “哦,什么是山盗?”林龙疑惑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嘿嘿,果然是富家大少爷,连山盗都不知道。”李瘸心里嘿嘿一笑,解释说道:“你大哥我当年可是大名鼎鼎的山盗大王,这枚戒指就是你大哥当年斩杀一名‘人灵’境界的高手得到的,这可是宝贝啊,就连宝刀宝剑都切不开这戒指一分一毫。”李瘸自豪的说起了当年的往事。

    “人灵境界?很厉害吗?”林龙迫不及待的追问道。

    “真是小白啊!”李瘸乐此不疲的介绍道:“人灵境界,其实是一个实力的分级,三大门派定制的等级分别为:蜕变、人灵、法圣、飞仙四大境界,可惜你大哥只达到人灵境界”

    其实李瘸又说谎了,他哪是什么人灵境界,根本就只是蜕变境界第一重而已。

    “蜕变、人灵、法圣、飞仙,大哥是人灵境界就这么厉害了,那飞仙境界?”林龙心里乐滋滋的想着,暗道总算又知道了一点关于强者的东西了,心里更是鸡动的兴奋异常。

    其实,李瘸他当年是不是山盗大王,林龙哪里知道?完全凭他说自己是什么就是什么,就算他说自己当年是通天门门主,林龙都不会怀疑,小白就是小白。

    “既然这戒指是大哥收藏的至宝,那小弟只好笑纳了。”林龙接过戒指,发现自己的手指太小戴不进去,连忙找了一根绳子,将戒指绑住,戴在了脖子上面。

    林龙却不知道,这枚普普通通,在李瘸眼里什么用都没有的戒指,竟然改变了林龙的一生,让他踏上了一个别人只能仰望的顶峰!

    此时的李瘸心里却是在大笑,其实这哪是什么宝贝,乃是他二十年前从一个小混混手里夺来的,后来拿到当铺里面去当金珠,可是当铺的老板瞧了好半天,也瞧不出这戒指到底是什么材料做的,最后无奈的摇头,还告诉李瘸这枚戒指一钱不值。

    李瘸当时跑了几家当铺,最后都失望无比,最后李瘸甚至用刀割破自己的手指,滴了一滴鲜血到戒指上面,看看是不是传说中的‘空间戒指’?玉要滴血认主!可是,李瘸仍旧失望了,最后甚至拿刀砍,拿剑劈,但都伤不了这枚戒指一分一毫,最后最后,李瘸只能无奈的戴在自己的大拇指上面,当做饰品,没想到今天却派上了用场。

    林龙却是高兴得看着自己脖子上的戒指,这是他长这么大来第一次获得戒指,虽然他可以选择在大街上面买,但是这人送的就是不一样!特别是,这还是他的大哥送的,他大哥李瘸当年可是大名鼎鼎的山盗大王啊!虽然林龙不知道山盗大王利不厉害,但是听着名字倒是挺吓人的,所以林龙心里不由十分的高兴。

    本来他今天心情就一点都不好,被大雨淋了个落汤鸡,但是现在有酒有肉,又有一个伴陪他聊天,还送他戒指,心里自然高兴起来。至于那三颗金珠,他从来就没在乎过,身外之物而已。

    “大哥,没想到大哥当年竟然大名响铛铛,不知道大哥能不能给小弟说说大哥当年的故事?”林龙试探着问道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,当年你大哥一把斩马刀雄霸天下,斩人无数!”红着一张老脸的李瘸口沫横飞,滔滔不绝。

    林龙也听得入迷,一老一小一边喝酒,一边吹牛,林龙隐隐约约,忽然觉得自己回到了千果山的日子

    也许是他喝多了吧,!
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林龙醒来后发现自己脑袋晕呼呼的,随便冲洗了一番之后,打开木门走了出去,暴雨已经停了,整个大地被大雨洗了一遍,散发出泥土的芳香,林龙感到神清气爽,心旷神怡。

    太阳出山之后,李瘸才伸着懒腰爬起床,一见到林龙一身都打扮好,准备离开的模样,头脑也清醒了几分。

    “大哥,我这里还有三颗金珠八颗银珠,钱多了对我没用,大哥你拿去买酒喝,待得小弟他日闯出大名,再回来与大哥畅饮。”林龙拿出三颗金珠八颗银珠放在了桌子上。其实他怀里还有十颗金珠,十颗金珠对于他来说已经够花了,而且自己的这位大哥也穷得可伶,连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。

    “贤弟你你真是我李瘸的好贤弟!大哥这辈子有你这样的兄弟就算死了也暝目了。”李瘸泪水都出来了。

    就在李瘸称兄喊弟的陪送下,林龙带着金眼,带上自己的包囊,在李瘸的欢送下,骑着黑马上了古道,双脚一夹,快速的奔向远处。

    林龙走后,李瘸呆呆的站在原地,许久才叹道:“心地多好的一个少年啊!可惜就要死了,通天山脉,可不是哪个人都是可以闯的。”

    在昨天,林龙就已经告诉李瘸自己要去闯通天山脉,当时的李瘸也劝说了很久,可是林龙岂是能随便放弃的性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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