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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.第26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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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郑鸣凰跪在一尊菩萨像前虔诚叩首, 那菩萨像是她从繁阳千里迢迢带来的,每次出门, 这尊小的只有巴掌小的菩萨像, 她是一定会带在身边的,那仿佛是她的保命符。

    这会儿她嘴里默默念着什么,并没有出声, 只能看见两片薄而红润的嘴唇在上下翕动。

    抱月立在一旁, 一动也不动。

    默默垂首而立。

    对于这样的场景,她向来是不敢轻易发出任何声响的。

    郑鸣凰虽然从未打骂过她,但每一次望向她时那冰冷得仿佛被蛇舔过一样的的感觉,会让她忍不住的发抖。

    这种仪式一般会持续一炷香到两炷香的时间,虽然抱月也并不知道, 这位每次她看到都会后脊发凉的小娘子, 究竟从何来的虔诚和信仰。

    但今日, 小娘子没跪多久,门便响了,侍女在外面通报,“小夫人到了。”

    在这寂静的院子里, 仿佛平地一声惊雷, 吓得人忍不住一哆嗦。

    抱月忙恭敬上前迎门,谨姝挽着妇人的发髻, 在那张尚且显得稚嫩的脸上, 凭添几分端庄与气势。

    她无论走到哪儿身后都随着侍女和嬷嬷, 然后后头并左右各四个共八个侍卫, 那八个侍卫是李偃的亲卫,身手一等一的好。

    李偃怕谨姝出意外,玉沧和林州哪怕都收到他手,也不比繁阳让他觉得安全和放心。

    这来自丈夫和王的荣宠,仿佛在谨姝的身上加上了一圈看不见的光环,那身影益发让人觉得气势万千。

    敲门的是稚栎,她的身后站着面无表情的谨姝。

    稚栎礼貌扯了扯唇角,扯出一丝勉强称得上笑的弧度,“我家夫人来见郑小娘子。”

    稚栎是跟着郑鸣凰一起来的玉沧,彼时谨姝还病着,傅弋刚退逃去往陵阳,朱婴将军正在夺林州,繁阳的郑鸣凰和她便接到了王上的符令。

    舟车劳顿被李偃派人接过来的时候,稚栎还如临大敌,不知是否是因为一开始就听说郑鸣凰是主公的通房,所以始终对这位郑小娘子抱着几分敌意。

    唯恐主公是为了和这位小娘子亲近才叫她过来的。

    但李偃叫郑鸣凰过来却一直没有见她,因着谨姝在生病,除了军务,他都陪在妻子身边。倒是郑鸣凰几次急切地想见李偃,都被挡下来了。

    而今已过去月余了,郑鸣凰已有些急切了,今早得知李偃已领兵走的时候,她心中的焦灼难以言喻。

    她隐隐有了一丝不安,可她自问没有露出过任何的马脚。

    她闭着眼在菩萨像前祈祷,她其实并不信它,它那张慈眉善目的脸叫她觉得生厌,但她喜欢这样一动不动自己闭目思考的方式。

    她不信菩萨,她信她自己。

    她每次叩首拜的,也是她自己。

    她正在专注地思考一些事情,以此来缓解自己越来越不安的情绪,这缓慢的自我调整的方式,被叶女突如其然的到来打乱了,郑鸣凰内心微微泛着冷意,面上却不动声色地含着笑,起身走过去,拜道:“小夫人!”

    谨姝坦然地受了她的礼,淡淡地“嗯”了一声,然后目光不加掩饰地将她从头扫视到尾,轻声叹道:“可真是个美人儿。”

    那声音很小,仿似耳语,细若未闻。

    郑鸣凰不经意地蹙了下眉头,很短暂便被她掩饰掉了,但还是清晰地落入了谨姝眼底。

    谨姝笑了笑,“我嫁过来没多久,只听说小娘子是养在嫂夫人膝下的半女,却没听过旁的,前日里听嬷嬷随口提了一句,说小娘子原家里是遭了难的,因着和嫂夫人沾了亲故,所以才养在了膝下?”

    郑鸣凰微微警惕,面上一笑,“是,劳小夫人挂心,陈年旧事,不足为提。论辈分,我原是要叫母亲一声表姑妈的,承蒙母亲厚爱,才将我养在身边,是我这辈子的福分。”

    “若我前几日没听错,小娘子老家里,是温县的?”

    温县……

    郑鸣凰脸色终于没绷住,微微变了一变,那脸上虽极力掩饰了,还是带着几分僵硬,她低垂着眉眼,抿唇道,“乱世难太平,家里早遭了难,我那时方小,这些年都不太记得自己究竟是哪里人了。”

    她的来路,一直是模糊的,郑夫人从未对任何人说过,只说家里遭了难。

    谨姝微微点了点头。她并没有听谁说过,她只是大胆地猜测了一下。现在看来,她猜的不错。

    “也是,我从前也是流浪过的,去的地方多了,也记不得地方。你恐不知道,我方几岁的时候,跟着夫君还乞讨过,我们那几年里四处奔走,最远的,也去过汝南吧!那时刘郅的父亲尚在世,汝南王还是个没人瞧得起的小藩王。他的儿子,那时仿佛就养在温县?倒也巧。”

    那时汝南面积小,地方也偏,哪路兵马路过都要刮层油水。

    刘郅年少时便有勇谋,讨厌父亲事事忍让的行事风格,做事亦张狂无度,前汝南王是个胆小又昏聩的人,只想苟安,常常打压这个到处给他惹事,是以其英年早逝之后,还一度有人怀疑刘郅弑父。

    谨姝面目温和地看着郑鸣凰,而郑鸣凰从那张温和的脸上瞧出了几分看透一切的意味。

    她微微抿了抿唇,装腔作势……吗?

    她在心底轻微地像是感叹似地呵了一呵。

    “是吗?倒不是很清楚,我自小胆怯,并不关注这些。”她低首轻声说着,模样显出几分无辜和乖静。

    谨姝再次笑了笑,“罢,我无事。来知会你一声,收拾收拾东西,我们明日回繁阳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?”郑鸣凰抬头。

    “对,”谨姝望着她,咬着字,微微笑着,“你、和我。”

    -

    前世里,谨姝一直想不明白,为何刘郅那么厌恶她,甚至到了恶语相向的地步,但却始终都把她留在身边,甚至国都新立的时候,她是整个后宫唯一的刘郅的枕边之人。

    有许多次,她甚至怀疑,他有某种喜爱自我折磨的疾病。

    她也曾怀疑过,刘郅是喜爱她的,只是那喜爱掺杂着占有欲和对她不洁之身的鄙夷。

    她一直忽略了,那位远在繁阳的后来成为李偃妻的郑鸣凰,其实一直围绕在她身边,像太阳后的阴影,从未消失,只是不易察觉。

    -

    谨姝从郑鸣凰那里出来后回了自己院子,母亲和父亲谨慎地来给她请脉,自从李偃攻打下林州之后,父亲对李偃已是怀着十二分的敬意和尊崇,甚至言语和行为里多了几分殷勤。

    父亲把着一切归咎于李偃对她的喜爱……不,或者可以说是溺爱也不为过。

    李偃对谨姝,已到了有求必应的地步,这大约也是郑鸣凰越来越急躁的原因之一。

    思及此,谨姝不禁笑了一笑。

    大夫请了脉,说一切安好,小娘子除了有些许气血亏虚,其余无碍。

    吩咐了几帖药膳。

    温氏招待大夫去往前厅,语调虽是欢快的,但眉眼间却含着几分隐隐的失望之色。

    谨姝知道,母亲是希望她能早为李偃孕育子嗣。

    她亦了解母亲的想法,不过是觉得以色侍人,终有色衰爱弛的一日,且男人待女人的好,总是掺杂着欲望和本能的占有,一旦那欲望淡了,有了新的颜色占据了旧的颜色,那原本的鲜艳,也会变得黯然无光了。

    唯有子嗣是永久牵系两个人的纽带,母亲希望她能牢牢抓住李偃。

    但她其实并不希望这样早去孕育孩儿,她总会想起前世里她生的那个叫做阿宁的女儿来,一想起她的心就会拧着疼。

    她并不觉,孩子是□□地位的东西。

    若有一天,她想为李偃生一个孩儿,那只是她想为他孕育一个生命。如太阳东升西落一般自然。

    母亲送走大夫便回了,转头嘱咐稚栎和涟儿记得大夫吩咐的方帖,叫她多补气血。

    说完跪坐在桌前,握住谨姝的手,低声笑着:“大夫说,调理好身子,方才好有身孕。”

    谨姝正了正色,“母亲莫要再费心这事了,我和夫君心里自有章法,一切顺其自然便好,不必强求这个。”

    温氏的笑僵了僵,旋即又漾开了,“莫觉得娘爱算计,只是这世道便是如此,你别不放在心上,来日你夫君若……”温氏声音低了几个度,凑近谨姝说:“若登大宝,这天下的女子都可是他的,你那时年岁已大,总不如那些少女新鲜,那时你若再没个子嗣,若他顾念发妻之恩还是好的,若不顾念,你当如何自处?”

    谨姝失神片刻,旋即释然一笑,“我以何自处?我又何必自处?既不喜我,或休或杀,我自受得。”

    死过一次,每一日都是偷来的,若不尽如人意,便去争,实在争不得,那又何惧一死。她不想再做那昏聩苟安的人。

    温氏哑然,浑然不知女儿何时变得这样刚硬,叹了一口气,只当她年少气盛,“罢了,同你说你也不懂,待得来日后悔,你再回忆起娘说的话,便知晓了。”

    谨姝抿了抿唇,“不会有那一日的。”

    温氏摇头,一句话也不想再同她说了,起身出了院子。

    而谨姝送走母亲后,也未再有旁的动作,只是微微出神。

    月前繁阳来了信,说自从知道叶家所为,郑夫人一直吃不下睡不着,身子本就不大爽利,终于病倒了,再没有人比她更希望李偃一往无前战无不胜了。任何有可能阻挠她问鼎中原的事都叫她忧心。

    连日病着,身子瞧着越来越不好了。

    谨姝作为已从郑夫人那里接手了一部分事宜的未来当家主母,很利落地去了封快信,说嫂夫人身子要紧,家里大夫要医术不济,便另寻名医,并吩咐下去,家里不差这些银两,吩咐请三两个大夫常居府里,尽心为嫂夫人调理身体。

    旬前收到回信,称嫂夫人身体已爽利许多了。

    也是这个时候,郑鸣凰更加急切地想见李偃了,彼时谨姝叉着腰拦在他面前,一派娇纵无理的样子,“阿狸不许夫君去!”

    李偃便陪着她演戏,矜持地颔了首,手摸上谨姝微微抬起的下巴,揽过她的腰扣在怀里,“夫人说什么,自然孤都依你。”

    谨姝笑得止不住,“那阿狸若让夫君杀了她呢?”

    “杀便杀,又如何?”李偃随口漫不经心答着,目光仿似只专注在她脸上身上,旁的任何事都勾不起他半分兴趣。

    谨姝被他目光挠得浑身痒痒,推开他,吐着舌头笑了笑,“那日后旁人说起,夫君又是暴虐无道,阿狸便是那个祸乱的妖姬。”

    他饶有兴味地挑了挑眉梢,“似也不错。”

    “夫君就会逗我,”谨姝躲开身子,“罢了,何必借夫君手?不值得。”

    他该是做大事的人,那些蝇营狗苟,何必过他眼。